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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想,為什麼文字總是承載不了我們的思緒?特別在公務機關寫公文。

人的思維可以透過口說、肢體動作和圖畫、音樂、文字表達,如此思想才能夠傳遞。表達的方式必須經過一連串設計和安排,我認為這些方式有些微差異。用嘴巴講,要的是簡潔、精彩,主題往往只有一個,快狠準,一下子就讓聽者留下印象;肢體表達有種天生的、自然界的成分,侷促不安時會搓手,或是下位者向上位者敬禮;音樂繪畫和文字,我則認為需要精心鋪排,為的是要周延、要全面,不可掛一漏萬,但,真的能周延嗎?

公文寫作,可視為一種集體創作。基層承辦人搭好鋼筋、鋪上水泥、買好家具完成一整棟房子,第一層主管覺得應該打掉陽台、第二層主管再換掉沙發、大大主管再換掉地毯。看起來好像很周延很完整,但整體風格調性不一,而且沒有壁紙、也漏了窗簾。也許,壁紙和窗簾對有些人來說是裝飾品,但對有些人而言卻是必需品,雜亂無章的風格也讓顯得毫無品味,購屋者根本不喜歡。

公文製作的過程有太多的指令加入,使得原本的文字鋪排設計變了調,只要不是長官內心的那個字、那句話,永遠都在修改。且再怎麼縝密周延,永遠都有缺口存在,永遠都有相互矛盾衝突的規定,怎麼都不完整。

唯一需要的其實只有一句話,指揮官只要說:「攻下這個山頭」。其他就不要再說了,不要再想先炸橋樑還是先摧毀砲台,目標講清楚不就好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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